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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帝王條款」護體!行人三寶仗勢出奇招!?

邵逼新聞最快速評論超直白

4,074瀏覽/2023年07月20日

概覽:
新法上路是為了想擺脫「行人地獄」惡名,卻讓「行人三寶」不減反增?三寶們「招式」還越來越多!?

為洗刷「行人地獄」惡名,立法院於今年4/15三讀通過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」修正案,其中第44條規定「汽車駕駛人,駕駛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或其他依法可供行人穿越之交岔路口,有行人穿越時,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者,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。」,車輛未禮讓行人最重可罰到6000元,並已於6/30上路執行(圖取自交通安全入口網)。

新法一上路,其實明顯能感受到,多數駕駛都十分遵守新制,不過也有不少人反應,「行人三寶」似乎越來越多?而且「屢出奇招」…實在很無言,也因此新制被冠上了「帝王條款」之名。以下就列出幾項網路上不少駕駛遇到的三寶行為,觀看文章之餘,也記得千萬別變成別人眼中的行人三寶(圖取自新北市政府警察局瑞芳分局)!

闖紅燈

以禮讓行人為先決條件的情況下,即便是行人闖紅燈,駕駛仍應停讓的宣導,已經引發討論,雖然行人違規會另行告發裁罰,但若為了禮讓闖紅燈的行人緊急煞車,導致交通事故,甚至衍生出其他的民事或刑事責任,實在令駕駛會有「怎麼做都不對」的無所適從感。闖紅燈本身就是違法又危險的行為,不管是行人或車輛,都切記勿貪一時之快!以免釀下無可挽回的遺憾(圖取自台中市政府警察局TCPB局長室粉專)。

不走在斑馬線上

雖然即使行人違規,車輛仍應保持三公尺以上的距離,但若事故發生時,行人並未走在斑馬線上,是有可能被認定為穿越車道而承擔責任的,此外,即使駕駛沒有肇責,還是可能因未注意路況而涉及其他罪責,總而言之,不走斑馬線和闖紅燈一樣,都是極度損人不利己的行為(圖取自交通安全入口網)。

過斑馬線像在散步

綠燈車輛可右轉、行人也要過馬路是交通日常,雖然車輛需待行人通過後才可持續行進,但在交通繁忙的地區,尤其是上下班尖峰時間,其實在身體狀況允許的前提下,走快一點讓車流盡快移動又有何不可?畢竟交通不只是車輛的事,唯有互相,才能創造順暢和諧的人車環境(圖取自高雄市政府交通局)。

走路不靠路邊

台灣會有「行人地獄」的惡名,部分原因也由於道路設計不良,導致很多地方,行人只能走在路邊、和車輛爭道,這種時候一樣得發揮「互相」的精神,行人盡量靠邊、車輛多注意行人動向,不要仗著有法規護體,就把道路當成你家在走,貼心提醒,在沒有人行道的地方行走,除了靠邊、還要面向來車會更安全喔(圖取自交通安全入口網)。

各種奇葩行為

新法上路後,看到不少駕駛或新聞,都在分享行人的奇葩行徑,比如一面過斑馬線一面划手機還突然停下、在路口喬褲子一副準備要過馬路的樣子,最後卻沒過,還有疑似故意站在斑馬線上不動、卡住要右轉彎車流的奇怪民眾,讓許多駕駛極其困擾(圖取自記者新聞網YouTube)。

其實交通部想改善行人交通環境、維護其安全,乃立意良善,但交通不只是車輛的事,除了從駕駛人著手,行人違規、道路規劃等多方面都該同樣被重視,不能否認,行人在路上確實屬於弱勢,但多點互相、建立人、車相互尊重的風氣,才能創造和諧的交通環境(圖取自新北市政府警察局瑞芳分局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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